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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失真」人為什么會出現記憶偏差
謝老師2022-07-12 09:39【 催眠】人已圍觀
簡介心理咨詢:1986年,一名叫蒂莫西的男子被判決殘忍的殺害了一名母親和她兩個幼小的女兒。蒂莫西很快被判處死刑,并在死囚牢房里住了兩年四個月。雖然現場留下的物理證據
1986年,一名叫蒂莫西的男子被判決殘忍的殺害了一名母親和她兩個幼小的女兒。蒂莫西很快被判處死刑,并在死囚牢房里住了兩年四個月。雖然現場留下的物理證據并不指向蒂莫西,但是目擊者證詞認定他在謀殺案發生時就在犯罪現場附近。然而后來卻發現,真正的兇手是一個長的很像蒂莫西的男子,并且兇手是受害者鄰居家的常客。蒂莫西被判無罪。 (蒂莫西:老倒霉蛋兒了)
一份關于美國檢察官的調查稱,每年大概有77000名犯罪嫌疑人在受目擊者指認后被逮捕。在美國,最早經DNA檢測而被宣布無罪釋放的案例中,與目擊者失誤有關的案例就超過3/4。
眼見為實,案發現場時目擊者回憶的“事實”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那么,眼見一定為實嗎?本期巖讀為大家帶來有關“記憶失真”的內容。
01.“記憶七宗罪”
人的記憶有失真的傾向(Aminoff et al. 2008)。例如單單只是聽說自己身上發生了某件事,就能讓你覺著自己真有可能經歷了這件事,無論這件事是否發生過。這些失真現象可以具體的分為7個具體的內容:
1.保持短暫(Transience)
記憶迅速消退。例如,雖然大多數人都知道辛普森被指控殺害妻子,后來又被宣布無罪,但是他們都不記得自己是如何知道這件事的。盡管他們曾經能夠說出來,但后來卻遺忘了。
2.心不在焉( Absent -mindedness)
例如有時候,明明刷好了牙,又刷一遍;沖進某個房間,卻忘記自己要找的是什么。
3.阻斷(Blocking)
有時,我們明明覺得自己記得什么事情,就是回憶不起來。答案仿佛已經到了舌尖,但就是說不出來(請參見第4章關于舌尖現象的解釋)。例如,人們可能看到認識的人,但是想不起此人的名字;或者,他們可能要想出一個詞的同義詞,雖然明明知道有,可就是回憶不出來催眠翻譯。
4.張冠李戴( Misattribution)
人們常常忘記他們聽到某事情或讀到某文章時所在的地點。有的時候,人們還會以為自已看到或聽到過某些事情,其實卻是無中生有。例如,目擊證人的證詞有時就摻雜著我們認為應該看到的、而實際上沒有看到的事情。
5.受暗示性( Suggetibility)
人們很容易接受暗示。如果你對一個人說,他曾見過誰,那個人就可能真的覺得自已見過誰。在一個研究中,許多人在被問及有沒有看過飛船撞進公寓大樓的電視劇時,回答是“看過”,但其實并沒有這部電視劇。
6.偏向(Bias)
人們對過去的回憶常常產生偏向。當一個人正在遭受慢性疼痛的折磨時,他會更容易想起以前曾經經歷過疼痛,其實他未必真的經歷過;如果這時疼痛不發作,他就不容易想起以前經歷過。
7.固執( Persistence)
人們有時將某些事情當作結論性的事情記下來,其實那件事不那么重要。例如,一個經常獲得成功的人,受到了一次嚴重的挫折,他以后可能總是容易回憶起這一次挫折,而記不起那許多次成功的經歷。
02.記憶失真的兩個范式
A丨目擊者證詞范式
目擊者往往容易想象自己看見了某些事物,實際上并沒有看見(Loftus,1998)
讓我們回到本篇推送開頭的故事:
1986年,一名叫蒂莫西的男子被判決殘忍的殺害了一名母親和她兩個幼小的女兒。蒂莫西很快被判處死刑,并在死囚牢房里住了兩年四個月。雖然現場留下的物理證據并不指向蒂莫西,但是目擊者證詞認定他在謀殺案發生時就在犯罪現場附近。然而后來卻發現,真正的兇手是一個長的很像蒂莫西的男子,并且兇手是受害者鄰居家的常客。蒂莫西被判無罪。
類似的事件還有很多,而在過去的案件審查中,目擊者證詞在定罪中擁有很大的分量。據估計,在美國,每年有多達10000人可能因為目擊者證詞被錯判。
什么會影響目擊者證詞的準確性?
1.提問的暗示性:
在一項當代經典研究中,研究者給參與者觀看30張幻燈片,說的是一輛紅色大產牌汽車沿著街道行駛,在一個停車標志前停下,接著向右轉彎,然后看上去像是撞倒了一位正在過橫道線的行人(Loftus, Miller, & Burns, 1978)。
看完幻燈片后,詢問參與者20個問題,其中有一個問題分為兩種表述形式,第一種表述了正確的信息(停車標志),第二種表述了錯誤的信息(是讓行標志,而非停車標志)。最后,向所有參與者呈現兩張幻燈片(一張有停車標志,另一張有讓行標志),并問他們之前看到的是哪一張。
雖然還原事故的幻燈片中原本有一個停車標志,但是那些被問及讓行標志的參與者常常認為自己一開始看到的就是讓行標志。
2.供詞
供詞也會影響目擊者證詞。哈塞爾和卡辛(Hasel & Kassin, 2009) 在研究中讓參與者觀看一場搶劫犯罪。隨后,讓參與者觀看一組嫌犯,并允許其指認劫匪(盡管真正的罪犯不在其中)。一段時間后,參與者被告知,其中一個嫌犯已經招供了。
結果,那些做出過指認的參與者有61%的人改變了他們的指認,而沒有做出過指認的參與者有50%改為指認招供者。這一發現表明,供詞能嚴重影響對罪犯的指認。
同樣,給目擊者的反饋對參與者的證詞也會產生影響。如果告訴參與者,他們認出了罪犯,這將使參與者對自己的選擇更加放心;如果給出的反饋是他們指認了一個拉來湊數的人,參與者會立即收回自己的判斷。這種現象稱為“識別后反饋效應”(Wells, 2008; Wright &Skagerberg,2007)。
3.指認對象的種族
當要求目擊者指認其他種族或民族的人時,他們的識別能力更是弱到極致( 例如,Bothwell,Brigham, & Malpass,1989; Brigham & Malpass,1985; Pezdek, Blandon-Gitlin, & Moore, 2003 ;Shapiro & Penrod, 1986)。
有證據表明,這一弱點不表現在對已經儲存著的其他種族或民族的人臉的回憶.上,而是表現在對這些人臉的準確編碼上(Walker & Tanaka, 2003)。即人們對不同種族的人臉辨別能力較弱。
4.應激水平
目擊者的應激水平也影響到他們的辨別和回憶能力。隨著應激的增強,回憶和識別的準確性雙雙下降(Deffenbacher et al, 2004; Payne etal,2002)。
這些發現進一步質疑著證人證詞的準確性,因為大多數犯罪都發生在高度應激的情境中。在高度緊張的環境下,回憶的準確性不能得到保證。
B丨“被壓抑的記憶”
你會不會在童年時代遭受過-一個創傷性事件,而且由于事件造成的創傷過于嚴重,以至于你都記不起來了? 一些心理治療學家已經開始運用催眠等相關技術引導人們恢復所謂的被壓抑的記憶。
被壓抑的記憶就是據稱被壓抑到無意識中的記憶,而這種壓抑是痛苦記憶本身造成的。根據相信被壓抑的記憶存在的心理學家的觀點,這種記憶非常難以觸及,但可以被挖掘出來(Briere & Conte,1993)。
然而,盡管人們也許有能力忘記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可怕事件,但是要說尋求心理治療的客戶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小時候遭受過虐待,很多學者對此抱有懷疑態度。
也有一部分學者認為,被壓抑的記憶本身不存在,所謂喚醒的記憶可能是記憶失真的一種體現。
記憶植入:有些電影里曾經展示過有關催眠的情節,在催眠的過程中,醫生通過語言,動作,聲音的誘導,來對被催眠者的記憶進行“修改”。
實際上,這種情節很有可能是真實的。在進行催眠的一些醫生可能無意中將觀念植人來訪者的頭腦中。通過這種方式,他們可能在無意中制造出關于子虛烏有的事件的錯誤記憶。
其實,制造虛假記憶相對還是容易的,甚至沒有特定心理問題的人也容易產生虛假記憶。這些記憶可以利用普通的、非情緒性刺激植人人的頭腦(Roediger & McDermott,1995)。
關于“記憶”的旅行,到這里就告一段落啦~
在4期的內容里,我們先后了解了記憶的分類與機制,遺忘的效應,記憶的建構性(曼德拉效應)以及記憶的失真。
實際上,對于記憶的研究,不僅僅在心理學領域里是一個熱門的話題,在生理學,生物學,以及神經科學的領域上也同樣引發了眾多學者興趣與好奇心。
畢竟,記憶真的是個神秘又有趣的小妖精~
參考文獻
1.認知心理學(第六版)-Robert J Ster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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