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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孩子的自私,你了解多少?
謝老師2021-11-09 18:32【 青少年心理】人已圍觀
簡介心理咨詢: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很多家長都會這樣的煩惱,為什么我們家的孩子這么“自私”?比如在游樂場玩,看到的玩具拿著不放手。看到別人手里的零食或者玩具,自己
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很多家長都會這樣的煩惱,為什么我們家的孩子這么“自私”?
比如在游樂場玩,看到的玩具拿著不放手。看到別人手里的零食或者玩具,自己拿著不放手。過新年給別人挑選禮物,只按照自己的心意來挑選,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在家里做事,孩子要“說一不二”,凡事都要聽自己的。
孩子種種表現,看在家長眼里可能讓人很頭痛。孩子做事情只顧自己,不顧他人感受的行為會讓家長覺得孩子“自私自利”、“以自我為中心”。
比如在公共場所和其他小朋友搶玩具,有的家長會覺得很尷尬。在家庭聚會中,孩子“自我”的表現,會讓家長覺得自己教育失敗,孩子這么不顧及他人的感受,很不“孝順”。
在自己家里,孩子固執、堅持自我的表現,可能會讓家長擔心“這么小就這樣自私,會不會以后就管不住孩子了?我是不是太溺愛孩子了?”

孩子的種種表現是真的自私或者以自我為中心嗎?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來看。其實在孩子成長的早期,孩子的心智特點就是“自我”的。
說到關于物品的分享,我們無法繞過孩子“物權意識”的發展規律。
0-1歲,我的東西誰都可以玩。孩子還沒有物權意識。
1-2歲,我喜歡的就是我的。能區分自己和他人,但是不明確“你的”和“我的”的界限青少年心理講堂。
2-3歲,我的東西別人不能碰。物權意識開始萌芽,孩子進入物權敏感期,這個敏感期往往會持續6-12個月。
3-4歲,我的可以分享給你。物權被充分肯定和保護后,孩子開始愿意交換和分享自己的物品。
4-5歲,兒童樂園的東西都是我的。學習理解“我們的”、“大家的”這個概念。
5-6歲,我愿意把我的東西分享給有需要的人。形成初步成熟的物權意識。
在3-4歲之前我們要充分尊重孩子的“物權”,并開始引導孩子了解分享的概念。
1. 明確指出他人的分享行為
“爸爸把這個綠色的積木分享給你玩,爸爸很貼心。”
2. 及時捕捉孩子輪流玩耍及分享行為的意圖及行動
“你在等他玩完了,你再玩是嗎?做的非常好!”
“媽媽看到你剛才把紅色的小象分享給妹妹玩,你是在分享,這樣做很不錯。”
3. 在與孩子的互動中強調“分享”和“輪流”的概念
“現在該寶寶來放積木了。”
“接下來該媽媽來放積木了。”
“寶寶把兔子分享給了媽媽玩,媽媽把小狗分享給了寶寶玩。”
4. 提前和孩子商量分享的事情
比如參加集體活動之前,問孩子:“一會兒見到弟弟,你有什么玩具是愿意和他一起玩的?”
其他小朋友來家里玩,幫助孩子提前準備一些玩具,是經過孩子允許愿意和其他人分享的。
把孩子不愿意分享的玩具收起來。告訴孩子:“一會兒妹妹來,你可以問問她,她想玩這些玩具中的哪一樣?”
根據皮亞杰的兒童道德認知發展規律,兒童道德的發展分為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道德階段(1-2歲)
這個階段孩子沒有道德觀念,做選擇以自己的生理需求為主。比如根據自己的身體感受(冷熱、饑飽)來做反應。孩子沒有任何規則意識,行為與道德無關。
第二階段:他律道德階段(2-8歲)
這個階段孩子表現出簡單的服從,以外界的規范、絕對的規則、對權威的絕對服從崇拜為特點。
2-5歲,又稱自我中心階段。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仍表現出明顯的“自我感”,這個年齡孩子的思維特點是:單向的、不可逆的、自我中心主義、強調個人的意見和要求。很多家長會在這個年齡體會到,孩子是固執的、自私的,不太會體諒大人的辛苦。
5-8歲,又稱“權威階段”。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認為服從成人就是最好的道德觀,就是最好的孩子。孩子開始了解規則對于行為的影響,但不太了解背后的意義。孩子的想法還是很簡單,只能看到表面,用結果來判斷行為的好壞。如果違背規則,不管動機怎樣,都應該受到懲罰。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更多是在簡單的遵守規則,不太會去靈活的判斷是非。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孩子的道德感、自我約束能力也是逐步發展出來的,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在孩子5歲之后,慢慢從“自我中心階段”過渡到“服從成人”階段。
也有的家長會有疑惑,孩子們到底什么時候才能更貼心,才能更好地站在別人的角度想問題?
關于站在他人的角度想問題,這個能力我們叫做“心理理論”能力。
心理理論是指,一個人對于其他人心理狀態的認識和推測,也就是預測他人內心感受、內心想法的能力。
隨著孩子心理理論的發展,孩子才能慢慢開始學會從別人的角度看問題,接受別人不同的觀點和看法,具備一定的“心理洞察力”。
心理理論能力,是人際交往的基礎,有利于孩子社交能力的發展,有利于孩子去理解和掌握社交規則。
不同年齡階段,孩子的心理理論能力是不一樣的。這是一個逐漸成熟的過程,在孩子心理理論能力沒有足夠成熟之前,家長再苦口婆心的勸解和說教都是沒用的。不是孩子不懂事和家長對著來,而是他們真的做不到。
研究發現,2-3歲的孩子,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世界,很難理解“別人看到的世界和我不一樣”。這個階段孩子注定是“自我為中心”的。
3-4歲的孩子,開始能區分想法和行為,開始能夠理解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想法。但是當孩子發現他人的想法與現實不一致、與自己想的不一樣的時候,孩子預測他人的想法存在困難。
4-5歲的孩子,一般可以發展出成熟的心理理論能力,可以嘗試從他人的角度去理解問題。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在孩子5歲之前,就是表現出“自我為中心”的特點。
這是符合孩子的成長規律的。也許我們對于孩子的“分享”、“為他人考慮”的要求要放在孩子5-6歲之后。
平時生活中,我們怎么培養孩子的“為他人考慮“這一品質呢?做到以下幾點可以幫助孩子更好發展“心理理論”能力。
1. 培養言語能力
研究發現,4歲左右的孩子開始具有解讀他人想法的能力,這個能力與語言能力緊密相關。
有學者認為,語言基礎是孩子心理理論能力發展的基礎。
2. 和孩子交談中注重談及內心感受
如果家長和孩子交流過程中,多多描述情緒、感受、事情因果關系,也會促進孩子站在別人角度思考的能力。
同時,在表達中多些引入贊美、感謝,這樣孩子也會逐漸模仿,進而學會對他人表達贊美和感謝。
3. 和同齡人玩耍的愉快經歷
如果孩子擁有更多的與同齡人交往的愉快體驗,也有助于孩子的認知能力發展,促進孩子更愿意為他人考慮。
但是,要注意避免強迫孩子去參與他不喜歡的集體活動。只有從玩耍中獲得愉悅和成就感,才能進一步發展出分享、同理等其他能力。
4. 玩“假裝游戲”
平時多引導孩子玩“假裝游戲”。比如一個積木可以是一個小人,是一個房子,是一個電話。最常見的假裝游戲是“過家家”。
另外,我們可以利用玩偶,設計劇情,與孩子一起玩“角色扮演”的游戲。
從物權意識、道德水平發展、心理理論能力發展三個方面的規律可以看出,4歲之前孩子傾向考慮自己的感受和利益,不考慮其他孩子的利益。
5至6歲的孩子開始體現出一些合作、共享的意識,7至8歲的孩子則開始有完全不同的表現。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發現三四歲的孩子通常是“最自私”的,而懂得與人分享一般要到七八歲左右。
“自私”或許是人的一種本性,學會分享、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考慮問題,是孩子大腦發育、心智發育和后天養育的共同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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